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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珠海市武术进校园暨青少年儿童武术锦标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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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珠海市武术进校园暨青少年儿童武术锦标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珠海市教育局

珠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珠海市国防教育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

珠海市体育产业协会

珠海市武术协会

珠海市中原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三、支持单位

珠海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珠海市体育中心

四、竞赛日期及地点

2021年11月21日(全天),市体育中心体育馆。

五、参赛单位

全市中、小学,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比赛,省、市级武术传统项目学校及已颁发武术进校园推广单位的学校必须参赛。

六、竞赛分组及项目

本次比赛设名次赛和等奖赛

(一)名次赛项目

1.甲组(初中、高中、中职)。

(1)拳术(自选长拳、自选南拳、自选太极拳任选一项)。

(2)短器械(自选刀术、自选剑术、自选南刀、自选太极剑任选一项)。

(3)长器械(自选枪术、自选棍术、自选南棍任选一项)。

2.乙组(小学四至六年级)。

(1)少年规定拳、第一至三套国际规定套路。

(2)自选长拳、南拳、太极拳。

(3)自选短器械:刀术、剑术、南刀、太极剑。

(4)自选长器械:棍术、枪术、南棍。

3.丙组(小学一至三年级)。

(1)初级长拳、少年规定拳、第一至三套国际规定套路。

(2)自选长拳、南拳、太极拳。

(3)短器械:自选刀术、自选剑术、自选南刀、自选太极

剑、初级刀、初级剑。

(4)长器械:自选棍术、自选枪术、自选南棍、初级棍、初级枪。

4.集体基本功。

集体基本功内容要求:每单位只能派一支队伍参加。集体基本功每队6~10人(必须有女运动员)。

(1)四种直摆性腿法(正踢、侧踢、里合、外摆)。

(2)三种屈伸性腿法(弹腿、蹬腿、侧踹腿)。

(3)三种击响性腿法(单拍脚、里合击响、外摆击响)。

(4)一种扫转性腿法(前扫腿、后扫腿任选一种)。

(5)三种跳跃动作(腾空飞脚、旋风脚、腾空外摆莲、侧空翻、旋子任选三种)。

(6)五种步型(弓步、马步、仆步、虚步、歇步)。

每一位运动员必完成3项以上规定内容要求,不能出现单练。

(二)等奖赛项目

个人竞赛项目。包括规定项目、传统类、对练项目三种。

1.规定项目。

(1)24式太极拳(3~4分钟)、42式太极拳(5~6分钟)。

2.传统类(男子、女子组、小学组时间不少于40秒,高、初中组时间不少于1分钟,不得多于2分钟)。

(1)传统拳(少林拳、蔡李佛拳、螳螂拳、地躺拳、咏春拳、形意拳、八极拳等)。

(2)传统短器械(刀术、剑术等)。

(3)传统长器械(棍术、枪术等)。

(4)传统其它器械(九节鞭、牧羊鞭及双器械等)。

3.对练项目(对练时间不少于50秒):

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徒手与器械对练。

集体项目。每学校只能派一支队伍参加,参赛运动员小学组15~20人(必须有女运动员)、中学组8~16人(必须有女运动员)。不分组别、以武术操、段位拳为基本要素,鼓励利用艺术的形式表现武术文化,注重“精、气、神”内容,不限于武术操,可创编、可配乐,时间3-5分钟。

七、参赛办法

(一)根据实际报赛

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报名次赛或等奖赛,也可两赛事都参加,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校医1人,随从队工作人员1人,每支队伍个人赛最多可报运动员10名(必须有女运动员)。同一名运动员相同单项不得同时报名次赛又报等奖赛,每人最多限报2个单项(不含集体项目),

(二)报名年龄限定

比赛设甲、乙、丙组,年龄限定为:甲组(初一至高三(中职):2003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乙组(小学四至六年级):2009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丙组(小学一至三年级):2012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三)运动员资格要求

1.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只有参加年度赛的名次赛前八名才有资格参加广东省锦标赛);

2.具有珠海市学籍的在读学生均可代表所在学校参赛;

3.报名时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和学籍表(盖学校公章);

4.运动员的资格由参赛单位严格审查,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者,按《珠海市中小学生年度竞赛资格审查及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各单位参赛人员必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比赛中所发生一切意外均与大会组委会无关,各单位自行负责;

6.以上所有条款由学校负责审核,学校进行审查把关,出现违反规则规定所产生的后果,由参赛单位负责。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参照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制定的《2012年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和《2012年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运动员所报项目与演练不符,不予评分,各参赛队员所需器材自备。

(三)凡参赛集体项目运动员须穿统一服装,单项比赛运动员必须穿运动服或传统武术民族服装,穿软底运动鞋或武术鞋。

(四)集体项目比赛队伍,可安排一名老师放音乐,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内。表演时间每队在3-5分钟之内(包括进、退场时间),参加人数每少一人扣0.5分,以此类推。

(五)在比赛中如发现有作假或以大顶小比赛的队伍或个人,经查属实即取消比赛成绩,并全市通报批评。

(六)必须爱护比赛场馆内外的公共财物、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参赛运动员及领队、教练员必须遵守大会的各项规定及运动守则,不得干扰裁判工作,比赛期间出现对裁判不尊重、场上有不文明行为及捣乱、罢赛的恶劣行为者,大会则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及所获得的全部成绩,收回奖牌、奖状,并予以通报批评。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名次赛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不足八人,减一录取,不足3人,与其它组合并,同组别同类别合并。名次相同者,得分平均计算,无下一名次。

1.各单项前八名分别按13、11、10、9、8、7、6、5计取团体分,其中集体基本功双倍计分。

2.分别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团体总分奖。各单位各组别男子、女子得分总和为该单位的团体总分。团体总分相同,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此类推。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

(二)等奖赛,集体项目设一、二、三等级并颁发证书,一等奖30%,二等奖30%,三等奖30%。个人单项分别设一、二、三等奖项,一等奖30%,二等奖30%,三等奖30%。

(三)“优秀组织奖”评选,参加集体项目的学校优先考虑。根据参赛人数和比赛成绩及赛场纪律而定,按参赛各代表队总数限定30%名额。

(四)“优秀教练员”评选,根据所带队比赛的成绩、运动员参赛人数及比赛现场全勤组织自己的队员检录等评选,按所有参赛单位填报教练员总数限定30%名额,必须是参加集体项目的学校的教练员才有资格评选。

(五)凡引进武术进校园三年以上的学校,符合评审标准且上年未评上的学校,组委会颁发珠海市中华武术进校园推广单位牌匾,连续2年不参加比赛的单位,组委会将取消其推广单位资格。

十、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30日至11月12日截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报名表相关表格于网上下载,具体下载地址为: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http://http://www.zhwtl.gov.cn/)、珠海市教育局(http://www.zhjy.gov.cn/)或珠海体育网(http://www.zhuhaitiyu.com/)。报名表必须用电脑填写,手写无效。打印加盖学校(参赛单位)公章后,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交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竞技体育科303房,联系人:刘君,电话:2638620,或珠海市武术协会刘益斌0756-2612234,13075611966(微信同号),QQ:1305409180,电子版发到邮箱,1305409180@qq.com,同时必须填写清楚领队和教练员联系手机号码和地址。

十一、仲裁委员及裁判员

仲裁委员、裁判员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国防办委派。

申诉:仅限对本队运动员在比赛中动作质量、演练水平和套路完成时间有异议的申诉。运动队如果对本队运动员的评判结果有异议,必须在该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该队领队或教练员向仲裁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同时交付人民币1000元的申诉费,一次申诉仅限一次内容,申诉成功退申诉费。

十二、经费

各单位参赛费用自理。

十三、领奖事项

比赛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一周后各队领队或教练员统一到市武术协会(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东门2楼20区)领取证书。

十四、领队、教练会议

2021年11月15日下午3:00时在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大楼(行政服务中心对面)5楼2号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人员须是本校在编老师(教师),并进行抽签。

十五、裁判员会议

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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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附件2:比赛报名表.xls   (请下载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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